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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有机构谎称其为经证监会许可的合法机构,非法兜售或推荐金融产品。他们向投资者展示证监会官网公示的某“合格境外投资者资格”批复截屏,假称为该境外机构员工,名义上开展销售金融产品、代理证券买卖、推荐股票基金期货产品、举办炒股大赛等业务活动,并宣称可获得高额回报,实为博取投资者信任实施不法行为。

合格境外投资者包括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和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RQFII),是经证监会批准,使用来自境外的资金,以自身名义在境内开展证券期货投资的境外投资者。此类机构仅以自身名义在华投资,并不在境内开展任何证券期货经营性活动,且不具备在境内开展证券经纪、基金销售等证券基金期货业务经营资质。由此可见,假借“合格境外投资者”名义,以销售金融产品等形式为噱头,诱导投资者参与投资并侵占投资者资产的行为涉嫌诈骗。

近年来,随着国人投资、理财意识不断加强,我国财富管理市场需求增长迅猛,一些投资者还开始积极配置海外资产。但客观讲,受制于投资渠道有限、信息不对称等外部条件,更要求投资者擦亮眼睛,从投资角度而不是投机角度去看待境外投资。目前,我国居民合法投资境外资本市场的渠道主要是通过QDII(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基金及沪深港通。前段时间,一些境外持牌机构在内地非法跨境展业被要求整改,就是因为根据《证券经纪业务管理办法》,经纪业务属于证券公司专属业务,未经证监会核准持牌展业构成违规。目前,对非法跨境展业的规范整改工作,均按照“有效遏制增量,有序化解存量”的原则开展。其核心要求是,禁止未在境内持牌的境外机构违规招揽境内投资者,并不得为其开立新账户;同时仍允许存量境内投资者继续通过原境外机构开展交易,但存量投资者向境外账户转入增量资金时应当严格遵守我国外汇管理的有关规定。

事实上,炒港股和美股这事儿,只有沪深港通和QDII是合法渠道。过去很长一段时间,的确有一些个人投资者到境外券商、内地券商的香港子公司、互联网券商等去开户投资港股和美股。如果这些券商没有在中国境内进行非法展业的话,也就没有管它,但如果涉及在我国境内进行展业的话,就必须要求持牌展业了。

正确理解和遵循相关政策法规,是理性进行海外投资的第一步。广大投资者要警惕假冒合格境外投资者的“李鬼”,并远离不法分子以“合格境外投资者”名义在境内开展的各类非法经营性活动,以免遭受财产损失。 (本文来源:经济日报 作者:祝惠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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