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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8日,浙江银保监局开出巨额罚单,两家银行被罚700万元,相关责任人合计被罚款20万元。

其中,浙商银行杭州分行被罚款400万元,因通过资产池、债权融资计划、应收款保兑等业务虚增存贷款;以建筑企业名义,通过应收款保兑、国内信用证等业务,变相为房企增加融资;债权融资计划业务开办不审慎,存在资金被挪用于土地竞拍保证金、以息转费等情况;未落实资金用途管控要求,“易企银”平台融出信贷资金被挪用于土地竞拍保证金或支付土地款;信贷管理不审慎,个人消费贷款、个人经营性贷款被挪用于归还他行购房贷款;小微自助贷业务办理不审慎,虚增小微企业贷款;转嫁数据服务成本;“e家银”代发工资平台存款违反计息规则。

韩中奕负相关责任,被处以警告的行政处罚。

宁波银行杭州分行被罚款300万元,因房地产开发贷款管理严重不审慎;项目贷款发放管理严重不审慎,不执行受托支付管理要求,贷款资金长期滞留贷款发放账户;流动资金贷款管理不审慎,贷款资金被挪用于购房;个人贷款用途管理不审慎,贷款资金被挪用于购房;违规办理无真实贸易背景的票据业务;向不符合条件的借款人发放贷款;未如实报送监管数据;发放表内贷款承接已出险的总行居间撮合业务。

宋晓黎、王芳、余心乐、张科挺负相关责任,均被罚款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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