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效投资是实现GDP增速预期目标的关键,基建投资则是重中之重

329国常会在宏观经济方面的主题是“部署用好政府债券扩大有效投资,促进补短板增后劲和经济稳定增长;决定新开工一批条件成熟的水利工程,提高水资源保障和防灾减灾能力”。对此,我们的解读有以下四点。

第一,有效投资是实现GDP增速预定目标的关键。329国常会指出,“用好政府债券扩大有效投资,是带动消费扩大内需、促就业稳增长的重要举措”。这句话有两层含义。首先,有效投资是“带动消费扩大内需”的关键。长期以来,消费被赋予“基础作用”,而投资则被赋予“关键作用”。“发挥消费的基础作用和投资的关键作用”这一表述频繁出现在重要会议的通稿之中。329国常会明确指出“有效投资是带动消费扩大内需的关键”,表明在宏观经济面临“三重压力”这一关键时刻,投资的“关键作用”引领消费的“基础作用”,是我国扩大内需的关键所在与决定因素。其次,有效投资是“促就业稳增长”的关键,对此我们的解读有两点:一是促就业与稳增长紧密相关,正如406国常会明确指出“保持经济运行在合理区间,主要是实现就业和物价基本稳定”,以及408座谈会明确指出“保持经济运行在合理区间主要是稳就业、稳物价”;二是明确指出,“稳增长”的关键是有效投资。

第二,基建投资是有效投资的重中之重。329国常会提出,“用好政府债券扩大有效投资”。这里有效投资指的是什么?回答这一问题的线索有两条。首先,3月5日《政府工作报告》指出,“要用好政府投资资金,带动扩大有效投资”,并指出“开工一批具备条件的重大工程、新型基础设施、老旧公用设施改造等建设项目”。其次,在基建投资、制造业投资以及房地产投资中,由于基础设施建设具有较强的“公共产品”属性,因此政府在基建投资中扮演重要角色。综上,有效投资主要指的是基建投资。

第三,基建投资的重点是传统基建投资。这一判断的依据有以下两点。首先,329国常会指出,“坚持既利当前又惠长远,加大惠民生、补短板等领域投资,支持新基建等增后劲、上水平项目建设”。通常情况下,如果短期压力加大,决策者倾向于优先解决短期问题。因此,以上表述的重点是“利当前”以及“加大惠民生、补短板等领域投资”,“惠长远”以及“支持新基建等增后劲、上水平项目建设”则位居第二位。支持我们以上判断的是,329国常会指出,“坚持资金跟着项目走,加快项目开工和建设,尽快形成实物工作量”,从“加快”与“尽快”二字,表明中央偏向优先解决短期问题。其次,329国常会明确提出“合理扩大专项债使用范围,在重点用于交通、能源、生态环保、保障性安居工程等领域项目基础上,支持有一定收益的公共服务等项目”,可见,“交通、能源、生态环保、保障性安居工程”等传统投资是基建投资的重点。

第四,水利工程是传统基建投资的“重中之重”。这一判断的依据有以下四点。首先,329国常会在讲完有效投资之后,专门用一段对水利工程的性质、内容、全年可完成投资金额以及工程安全质量这四方面进行论述,表明329国常会对水利工程十分重视。其次,329国常会明确指出“水利工程是民生工程、发展工程、安全工程”,这就指明了水利工程的重要性。在2022年民生是财政支出的重点领域的背景下,329国常会提出水利工程是“民生工程”。综合以上两方面,水利工程大概率是2022年财政支出的重点领域。具体而言,水利工程主要包括“南水北调后续工程等重大引调水、骨干防洪减灾、病险水库除险加固、灌区建设和改造等工程”。再次,2022年3月5日《政府工作报告》提出,“建设重点水利工程、综合立体交通网、重要能源基地和设施”,水利工程在基建投资中位于首位。对比2021年《政府工作报告》的“实施一批交通、能源、水利等重大工程项目”的提法,水利的位置在交通、能源之后,位列第三位。用这一点看,水利工程大概率是2022年基建投资的重中之重。最后,《政府工作报告》提出2022年中央预算内投资安排6400亿元,比2021年高出300亿元,而329国常会指出,“全年可完成(水利项目)投资约8000亿元”。可见,单单水利项目就比中央预算内投资高出1600亿元。

货币政策维持“灵活适度”主基调,2季度宽松力度大概率超1季度

从1季度例会通稿看,我们认为2季度货币政策“宽松”力度大概率较1季度加大。这一判断基于“四个不变”、“一个删除”、“四个强化”以及“一个新增”。

首先我们看“四个不变”。第一,1季度例会与4季度例会均及“要稳字当头、稳中求进”。这一提法是2021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对2022年全年的定调,因此1季度例会再次强调,尤其是在当前宏观经济依旧面临“三重压力”的背景下,再次强调属于意料之中的事情。第二,1季度例会与4季度例会均提到“增强前瞻性、精准性、自主性,发挥好货币政策工具的总量和结构双重功能”。对这一提法的解读有两点:一是“发挥好货币政策工具的总量和结构双重功能”的重点是“总量”这一功能,意味着如果央行近期降准,大概率是全面降准;二是406国常会提出“更好发挥总量和结构双重功能”,“更好”二字表明货币政策的“总量和结构双重功能”将进一步发力。第三,1季度例会与4季度例会均提到“保持流动性合理充裕,增强信贷总量增长的稳定性,保持货币供应量和社会融资规模增速同名义经济增速基本匹配,保持宏观杠杆率基本稳定”。其中,“增强信贷总量增长的稳定性”意味着M2同比大概率维持在较高水平,而要将M2同比维持在较高水平,降准是较为直接快捷的途径。据此,我们判断2季度央行大概率降准。第四,1季度例会与4季度例会均提到“稳定宏观经济大盘”,这是对2021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以及3月5日《政府工作报告》精神的贯彻落实,也是宏观经济面临“三重压力”下的必然选择。

其次我们看“一个删除”。1季度例会删除4季度例会中“统筹做好今明两年宏观政策衔接,支持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表述。对此,我们的解读有两点。第一,4季度例会在2021年12月25日召开,因此存在“统筹做好今明两年宏观政策衔接”的必要性,而1季度例会在2022年3月30日召开,已经进入所谓的“明年”,因此1季度例会删除“统筹做好今明两年宏观政策衔接”这一表述。第二,从以往的经验看,一旦强调“高质量发展”,则表明彼时宏观经济面临的压力不大,但是,一旦删除“高质量发展”的表述,则表明彼时宏观经济面临较大压力。在此背景下,将宏观经济增速维持在一定水平,进而将就业率维持在一定水平更为关键,而高质量发展则暂时退居第二位。值得提醒的是,尽管如此,1季度例会通稿倒数第二段还是出现了“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表述,充分表明中央在短期刺激经济的同时,不忘实现“高质量发展”的初衷。

再次我们看“四个强化”。第一,1季度例会提出“强化跨周期和逆周期调节”,对比4季度“加大跨周期调节力度,与逆周期调节相结合”的提法,区别有两点:一是“强化”一词的力度要大于“加大”一词;二是“强化”一词统领跨周期调节与逆周期调节,而4季度的“加大”一词仅统领跨周期调节,并未统领逆周期调节。第二,1季度例会指出“加大稳健的货币政策实施力度”,而4季度例会的相应提法则是“稳健的货币政策要灵活适度”。相比而言,4季度例会“灵活适度”的提法较为委婉,既可以是加大力度,也可以是减小力度,具有较强的相机抉择色彩,而1季度例会“加大”的提法方向感十足,明确指出加大货币政策“稳中偏松”的力度。第三,1季度例会提出“增强前瞻性、精准性、自主性”。如上所述,这一提法与4季度例会完全一致。值得指出的是,前瞻性位于精准性与自主性之前,表明货币政策首先要增强“前瞻性”。在我国宏观经济面临三重压力的背景下,货币政策增强“前瞻性”意味着进一步“宽松”大概率是2季度我国货币政策的主趋势。此外,也需要增强货币政策的“自主性”。究其原因,在美联储在3月加息25个基点的背景下,中美两国利差大概率继续收窄,但是货币政策主要着眼于国内宏观经济走势,叠加考虑当前人民币汇率位于历史高位区间,因此,2季度货币政策“以我为主”,坚持自主性。第四,1季度例会指出“为实体经济提供更有力支持”,对比4季度的提法则是“加大对实体经济的支持力度”,一个“更(有力)”字,再次表明2季度货币政策的宽松力度大概率强于1季度。

最后看“一个新增”。相比4季度例会,1季度例会新增“主动应对”的提法,而4季度例会的相应提法则是“更加主动有为”。“应对”指的是采取措施、对策以应付出现的情况。对比4季度例会“更加主动有为”的提法,“应对”具有一定的被动,博弈的意味。这与329国常会所提出的“制定应对可能遇到更大不确定性的预案”相呼应,也与408座谈会所提出的“政策要靠前发力,适时加力,并研究新预案”相呼应。此外,“主动应对”这一词组体现了“主动”与“被动”的紧密结合与有机统一,是马克思主义哲学“主观能动性原理”的充分体现。在宏观经济面临“三重压力”的背景下,这一原理的有效应用主要体现在加大跨周期与逆周期调节的力度,加大2季度货币政策的宽松力度。

首套房贷利率大概率向下突破5.22%,2023年扩大房地产税改革试点城市概率较低

在房地产市场方面,1季度例会提出,“维护住房消费者合法权益,更好满足购房者合理住房需求,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和良性循环”。这一表述与4季度例会完全一致。

3月首套平均房贷利率、全国二套房贷平均利率分别为5.28%、5.57%,分别较前值下行0.11、0.10个百分点,双双持平于2021年同期,表明房贷利率大概率开启下行进程。值得指出的是,首套平均房贷利率月度边际下行10个基点的情况较为少见,通常情况下是下行1-5个基点。至于后期首套房贷利率将会下行到哪个区间,我们参考前期的两个低点:一是2021年1月的5.22%;二是2016年7月的4.44%。我们据此认为首套房贷利率大概率下行至4.44%-5.22%这一区间,短期看,向下突破2021年1月的5.22%是大概率事件。

从周度高频数据看,4月3日当周100大中城市成交土地溢价率为1.0%,较3月6日当周下行1.97个百分点,创2021年10月3日当周以来新低,表明房地产企业购地意愿依旧较弱。具体看,一线城市、二线城市、三线城市成交土地溢价率分别为0、2.02%、1.45%,分别较3月第一周下行0、1.06、-2.05个百分点。其中,一线城市连续6周成交土地溢价率为0。在历史上一线城市成交土地溢价率为0超过6周的有三个时段,分别是:2008年12月21日当周至2009年2月15日当周;2018年5月6日当周至2018年6月17日当周;2021年3月7日当周至2021年4月25日当周。以上三个时段与当下的区别是,虽然一线城市成交土地溢价率为0,但是彼时二线与三线城市的土地溢价率都非常高。

3月16日财政部提出,“综合考虑各方面的情况,今年内不具备扩大房地产税改革试点城市的条件”。在2022年不扩大房地产税改革试点城市的背景下,我们认为2023年大概率也不具备扩大房地产税改革试点城市的条件。我们做出这一判断的依据是,2023年全球经济大概率进入衰退阶段,相应地,我国宏观经济大概率继续承压。具体看,2023年摩根大通全球制造业PMI与全球主要经济体制造业PMI大概率跌破荣枯线,叠加在2022年高基数作用下PPI当月同比进入负值区间,我国出口增速面临量与价两方面的双重利空,也就是说,2023年大概率是我国出口的“小年”。出口增速承压大概率拖累我国制造业投资增速与就业率,进而利空我国消费增速。也就是说,2023年宏观经济“三驾马车”中的出口增速、制造业投资增速以及消费增速大概率均承压。在此背景下,如果扩大房地产税改革试点城市,将在很大程度上加大房地产市场的看空预期,进而利空房地产投资增速,拖累宏观经济增速。综上,我们认为2023年财政部扩大房地产税改革试点城市的概率较低。值得提醒的是,从总体趋势看,扩大房地产税改革试点城市是大势所趋。

【风险提示】:1.房地产市场预期转弱程度超预期;2.国内新冠肺炎疫情反弹程度超预期。

(作者为英大证券研究所所长郑后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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