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国家卫健委多次强调,接种新冠疫苗本着自愿原则,不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但这一原则在有的地方以各种形式被突破着。

日前,某地一中学对初一学生报到补发通知要求,新生报到需要提供共同居住的爷爷奶奶、外公外婆的新冠疫苗接种证明,无法提供的学生不予以报到。

经过曝光后,7月26日该校相关人员对媒体表示,目前提供疫苗接种证明的要求已经取消,学生只需提供同住家属核酸证明即可。

试想,如果没有媒体将此事公之于众,该措施就不会被取消;也或许,即使书面上予以取消了,暗地里还会被执行。

在学生及其家长和学校的两者关系中,前者是“弱势一方”,后者则是“强势”一方。“强势”群体可以以任意方式限制甚至剥夺“弱势”群体的权利,甚至“忽略”法律规定;“弱势”一方只能选择服从,“再苦不能苦孩子”,就这一根“紧箍咒”就可以让家长们充满忌惮。

这样的情况在许多领域广泛存在。比如此前有将孩子父母是否接种了新冠疫苗作为限制措施的情况,而这一次涉及到了“爷爷奶奶”“外公外婆”,触及了人们的敏感神经,从而引爆了舆论。

虽然学校方面解释,此举是希望学生能有一个安全的环境,但背后其实有一个重要因素,就是学校承担了接种疫苗的任务指标。孩子的爸爸妈妈基本上已接种疫苗,下一步的“工作重点”需要放在“爷爷奶奶”“外公外婆”身上。

但如果学生因为“爷爷奶奶”“外公外婆”没有接种疫苗而不能入学,孩子们受教育的权利如何得到保障?学校出台这种规定,其实是行政权力通过各种渠道的无限扩张。建设法治中国最重要的是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任何情况下都不能拿任何借口突破法律的界限。

(作者系第一财经评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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