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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5日,工信部发布《关于推动能源电子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下称《意见》)提出,综合运用多种金融工具,并探索社会资本投资新模式,助力能源电子产业发展。

《意见》提出,到2025年,能源电子产业年产值达到3万亿元;到2030年,产业集群和生态体系不断完善,5G/6G、先进计算、人工智能、工业互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在能源领域广泛应用。

《意见》指出,要开展多层次融资对接活动,不断提高金融服务的精准性、针对性和匹配度。综合运用信贷、债券、基金、保险等多种金融工具,加大对能源电子产业链供应链的支持力度。鼓励银行机构立足职能定位,聚焦主责主业,规范开展金融产品和服务创新,助力能源电子产业发展。

同时,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充分利用各类产业基金,为能源电子产业发展提供长期稳定资金。研究设立能源电子领域多元化产业投资基金,探索社会资本投资新模式。并推动完善光伏发电等价格形成机制,研究制定储能成本补偿机制,提高新能源投资回报率。

《意见》要求,引导太阳能光伏、储能技术及产品各环节均衡发展,避免产能过剩、恶性竞争。推动基础元器件、基础材料、基础工艺等领域重点突破。

加强新型储能电池产业化技术攻关,研究突破超长寿命高安全性电池体系、大规模大容量高效储能、交通工具移动储能等关键技术,加快研发固态电池、钠离子电池、氢储能/燃料电池等新型电池。

《意见》还强调,开展多元化“智能光伏+新型储能”试点示范,打造一批提供光储融合系统解决方案的标杆企业。加快功率半导体器件等面向光伏发电、新能源汽车、轨道交通等领域推广。

在支持重点领域融合发展方面,《意见》要求,提升能源电子产品在5G基站、新能源汽车充电桩等新型基础设施领域的应用水平。面向“东数西算”等重大工程提升能源保障供给能力,建立分布式光伏集群配套储能系统,促进数据中心等可再生能源电力消费。

《意见》还指出,加强面向新能源领域的关键信息技术产品开发和应用,主要包括适应新能源需求的电力电子、柔性电子、传感物联、智慧能源信息系统及有关的先进计算、工业软件、传输通信、工业机器人等适配性技术及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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