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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5日消息,近日,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了2021年上海市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结果(第八批)。


(资料图)

本次抽检涉及电动晾衣机、电香炉、电动擦窗机、集成灶等8类产品,共360批次产品,经检验不合格118批次,不合格率32.8%。

其中,被抽检集成灶共25批次,包括美的、苏泊尔、帅康、科恩、奥克斯、北斗星等品牌产品,经各项指标测试,不合格的有5批次,不合格率20%。品牌涉及好太太、德普、荣飞、雪花和Gujia顾家。原因主要包含:结构、电源连接和外部软线、输入功率和电流、干烟气中一氧化碳浓度等。

据天眼查信息显示,上述品牌好太太,所属广东苗悦电器有限公司(曾用名:好太太电器(中国)有限公司),成立于2013年,注册资本6500万港元,实缴资本2800万港元,法人代表兼董事长梁燕嫦为实际控制人、最终受益人,最终受益股份68.53%。

该公司大股东为佛山市凯达能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持股69.23%),成立于2009年, 法人代表梁燕嫦为大股东、实际控制人、最终受益人,持股比例99%。

值得一提的是,2022年5月17日(立案日期),上述两家企业被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列为被执行人,执行标的522.31万元,相关案由显示为侵害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不正当竞争纠纷。

值得注意的是,上述公司的侵权行为可追溯时间到2003年。

据悉,广东好太太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好太太集团”)将第1407896号“好太太”商标早在1999年3月15日提交注册申请,于2000年6月14日获得核准注册,核定使用商品类别为第21类晾衣架,并最早于2005年通过司法认定为驰名商标。

但是,2003年,佛山凯达能公司的关联方——时称“中山市好太太电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山好太太公司”),使用“好太太”字号进行企业字号登记和商业宣传,并将“好太太”商标用于其生产的抽油烟机、燃气灶产品,使相关公众误认为两家公司存在某种关系,造成消费者对两个企业和品牌产品的混淆误认。

2006年,广东好太太集团关联公司向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控诉中山好太太公司商标侵权,认定1407896号“好太太”为驰名商标进行跨类保护,判决中山好太太公司构成商标侵权,判令其停止侵权、停止使用“好太太”字号、登报声明赔礼道歉消除影响以及赔偿经济损失。

2009年11月20日,时称中山市好太太电器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老健明设立了中山市好生活电器有限公司,后于2013年1月30日更名为“中山市好太太电器有限公司”、再于2013年2月27日更名为“广东好太太电器有限公司”。

因该企业名称中再次使用“好太太”字号涉嫌不正当竞争,被广东好太太集团向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投诉,于2013年9月3日被广东省工商局责令变更企业名称。

2013年7月24日,老健明通过让其妻子梁燕嫦担任法定代表人,成立好太太电器公司,股东为佛山凯达能公司和好太太电器集团有限公司。

凯达能公司以设立新主体的形式继续使用“好太太”字号,并且十数年不间断地在第11 类抽油烟机、燃气灶商品上申请“好太太”、“Haotaitai好太太”商标而被商标局一一驳回。

2019年,广东好太太集团正式向法院提起好太太电器公司和佛山凯达能公司侵权之诉,经过一审、二审两年多的维权诉讼,于近日迎来了终审宣判,即好太太电器公司被禁止使用“好太太”商标和字号,并支付赔偿金共计517万元。

近年来,我国不断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而这次商标侵权案,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的判决体现了司法机关对重复侵权行为的严惩,依法平等保护商标权利人的合法利益。

企业要想立足市场长远发展,就必须诚信经营,加大科技研发,创造属于自己的高新产品,而不是侵权他人进行利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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