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8日,工信部、国家发改委等五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加快内河船舶绿色智能发展的实施意见》(下称《意见》)。《意见》指出,以液化天然气(LNG)动力和电池动力为主线,推动内河船舶绿色升级;同时,利用中央财政现有资金渠道,支持绿色智能船舶研发应用和产业化、规模化发展,并合理降低绿色智能船舶产业链综合融资成本。
《意见》提出,到2025年,LNG、电池、甲醇、氢燃料等绿色动力关键技术取得突破,船舶装备智能技术水平明显提升,内河船舶绿色智能标准规范体系基本形成。培育一批有影响力的绿色智能内河船舶设计、建造、配套和运营企业,实现在长江、西江、京杭运河以及闽江等有代表性地区的示范应用。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意见》明确,加强政策支持,利用中央财政现有资金渠道,支持绿色智能船舶研发应用和产业化、规模化发展,优化完善保险补偿政策,加快绿色智能船舶首台(套)推广应用。用足用好现有绿色金融等政策,积极推动各类金融机构采取股权融资、绿色信贷、设备融资、融资租赁等方式,合理降低绿色智能船舶产业链综合融资成本。
《意见》指出,优先发展绿色动力技术,加强LNG动力系统集成和优化设计,重点推动LNG动力技术在沿海、长江干线、西江干线、京杭运河等中长距离2000载重吨以上货船、工程船等应用。
加快发展电池动力船舶方面,要推进高效节能电机、电力系统组网、船舶充换电等技术研究。重点推动纯电池动力技术在中短途内河货船、滨江游船及库湖区船舶等应用。以货船为试点,开展标准化箱式电源换电技术研究与应用。
同时,推动甲醇、氢等动力技术应用,加强船用氢燃料电池动力系统、储氢系统、加注系统等技术装备研发,探索氢燃料电池动力技术在客船等应用,鼓励采用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电解水产生的绿氢。
加快推进智能技术研发应用方面,《意见》明确,推动新一代智能航行船舶技术研发应用,开展基于5G网络的“岸基驾控、船端值守”船舶航行新模式研究,重点突破船岸协同下的远程驾驶技术和避碰技术。研究在通航秩序好、船舶交通密度适中的骨干支线航段客船、货船上率先开展远程驾驶系统技术的试点示范。
《意见》还要求,加快先进适用安全环保智能技术应用,加快船舶航行、靠离泊、货物装卸、机舱设备监控、快速充换电等智能系统设备研发,推动在航行环境复杂水域船舶上的应用。同时,提升船舶能效和降低污染排放,加快运营管理、航线优化等智能系统设备研发,推动在长江干线、西江干线等大型货船、客船上的应用。
提升绿色智能船舶产业水平方面,《意见》提出,加强绿色智能船舶标准化设计,形成技术谱系和设备清单,打造满足不同应用场景需求的标准化船舶系列产品。强化工艺、设备、产品等技术标准在绿色智能船舶设计和品牌建设中的支撑引领作用。
《意见》指出,打造内河绿色智能船舶产业集群,围绕内河船舶总装建造基地,推动船用动力电池、电机、箱式电源、电池管理系统、充换电设备等上下游配套产业集聚发展。培育船舶配套产业链优势企业,推动发动机、燃料储运、智能管理等关键系统和设备企业做大做强,形成一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
建立健全绿色智能船舶产业生态方面,《意见》明确,推动绿色智能船舶商业模式创新,支持货主、港口、能源企业、金融机构以及动力电池等关键配套企业深度参与内河绿色智能船舶产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