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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图)

10月28日消息,近日,据中国人民银行官网信息,2022年第三季度,中国人民银行依法对两家拒收现金的物业公司及相关责任人作出经济处罚。

处罚信息表上公布的两家物业公司分别为南昌市天河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世纪中央城一期服务中心、广州市万科服务有限公司南宁金域缇香分公司。

两家企业被处罚原因均为“拒绝公众使用人民币现金支付停车费”。人民银行对前者给予警告,并处1000元罚款;对负有直接责任的管理人员给予警告,并处500元罚款。对后者给予警告,并处5000元罚款;对直接责任人给予警告,并处500元罚款。

央行指出,人民银行坚持宣传引导与严肃惩治相结合,持续推进整治拒收人民币现金工作。对核实为拒收人民币现金的,人民银行依法处罚并予以曝光,切实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维护人民币法定地位。

据天眼查信息显示,广州市万科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南宁金域缇香分公司,成立于2019年,疑似实际控制人为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万科股份”),成立于1984年,企业注册资本109.95亿元,实缴资本68.52亿元,法人代表为郁亮,并已于2022年3月20日完成了定向增发,投资方为清华大学教育基金会。

而此次被罚事件,不由得让人想起前些日子,曾引发网友热议的“刁民”话题。

据悉,湖南长沙一小区业主在业主群中管家发的一个表格上,发现自己被备注上了“刁民”的标签。据网络上所流传的表格显示,在该物业制作的表格上,还存在业主被备注“群内负面发言多”“各种不满意”“喜欢投诉”等信息。彼时,该小区物业工作人员表示,此事是前任管家所为,不是公司行为,并已向业主一户户道歉。

但是,不论是“拒收人民币”的违法行为,还是给人打上带有“色彩”的标签,都不应出现在任何行业,尤其是服务业。

近年来,物业与业主之间产生纠纷被曝光并不鲜见,也是得益于勇敢维权的业主,才能让人们知道有部分物业在权利与义务方面并不清晰。要知道物业虽然是小区的管理者,但其更是服务者,在开展任何物业工作时,都应该多一些服务思维,少一些主观臆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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