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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点网讯:4月25日,新湖中宝股份有限公司发布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暨关于签署偿债暨股份转让协议的关联交易公告。
观点新媒体获悉,新湖中宝拟与新湖控股有限公司签署《偿债暨股份转让协议》:新湖控股拟将其所持湘财股份的部分股票转让给新湖中宝,以抵偿其应付新湖中宝借款本息34.57亿元。
新湖中宝表示,具体转让价格和股数待本次转让取得新湖中宝公司债券债券持有人会议通过后再根据湘财股份的股票价格、估值情况等因素另行商定。
据了解,新湖控股以其持有的湘财股份4.76亿股股份为新湖中宝和新湖中宝子公司提供了质押担保,其中4.14亿股为新湖中宝发行的公司债券21新湖01、21新湖02提供了增信担保。
资料显示,新湖控股为新湖中宝参股公司,新湖中宝和新湖中宝控股股东浙江新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分别持有其48%、52%的股权,历史上因同比例投入形成应付新湖中宝借款本息,本次交易使公司前述债权获偿,资产结构得到改善,且不影响湘财股份的控制权和股权清晰性、稳定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