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日,神马股份披露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拟公开发行总额不超过30亿元(含30亿元)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该期可转债期限为发行之日起六年,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计息起始日为本次可转债发行首日。转股期自本次可转债发行结束之日起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至本次可转债到期日止。初始转股价格不低于募集说明书公告日前二十个交易日神马股份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个交易日神马股份股票交易均价,且不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和股票面值。

此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拟11亿元用于尼龙化工产业配套氢氨项目,10亿元用于年产24万吨双酚A项目,9亿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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