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广东省招生委员会、省教育厅等部门联合发布《广东省2022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工作实施办法》,提出每所优质高中学校要安排不低于50%的招生名额,直接分配到区域内各初中学校,并适度向薄弱和农村初中倾斜。

《办法》明确,名额分配招生采用单独批次、单独录取的招生办法,原则上不得设“限制”分数线。地处县域的公办普通高中应在本县域内招生;地处设区市城区的公办普通高中,应在所在区或地市教育部门批准的若干城区内招生。

《办法》要求,公办学校自主招生比例控制在学校年度招生计划的10%以内,选拔具有学科特长或创新潜质的优秀学生。体育、艺术、科技等特长特色类型招生均纳入自主招生范围。各地市除体育、艺术和小语种3种类型可在本市范围招生外,其他类型自主招生应落实属地招生政策,在规定的属地范围内招生。

《办法》提出,取消普通高中录取的各种奖励加分政策;积极、稳妥落实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地参加中考的相关政策,“珠三角”九市要积极完善并进一步落实港澳居民或随迁子女在粤参加中考的政策。(通讯员 黎鉴远 记者 刘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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