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文化和旅游部等14个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促进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恢复发展的若干政策》(简称《若干政策》)。本报、文旅中国客户端联合采访业内人士,今日刊发对“普惠性10条”和“旅游业7条”中“加大中小微企业设备器具税前扣除力度”优惠政策的解读。
政策条目
2022年加大中小微企业设备器具税前扣除力度。中小微企业2022年度内新购置的单位价值500万元以上的设备器具,折旧年限为3年的可选择一次性税前扣除,折旧年限为4年、5年、10年的可减半扣除。企业可按季度享受优惠,当年不足扣除形成的亏损,可在以后5个纳税年度结转扣除。符合条件的服务业市场主体可以享受。
政策落地
设备更新和技术升级计划有了保障
青岛创合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财务总监 程彩凤
日前,青岛市民营经济发展局联合青岛市税务局共同举办了首场“政策进基层”活动。活动采取线上直播形式,就“中小微企业设备器具所得税税前扣除”等进行了解读。
“中小微企业设备器具所得税税前扣除”,明确了中小微企业在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新购置的设备、器具,单位价值在500万元以上的,按照单位价值的一定比例自愿选择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其中,最低折旧年限为3年的设备器具,单位价值的100%可在当年一次性税前扣除;最低折旧年限为4年、5年、10年的,单位价值的50%可在当年一次性税前扣除,其余50%按规定在剩余年度计算折旧进行税前扣除。我们企业正处于快速发展时期,也有设备更新和技术升级的计划,所得税的税前扣除政策减轻了企业的负担,特别是在疫情期间,能够帮助企业心无旁骛地专注技术研发和开拓市场,在困境中逆势成长。
业界声音
持续激发市场主体创新活力
中国旅游车船协会自驾游分会秘书长 刘汉奇
在消费群体日益年轻化的当下,露营与自驾游的形式因其自由度高、满足个性化需求,同时兼顾灵活性与舒适度的优质体验,正逐渐成为消费者出游的首选。疫情影响下的2021年,露营营地市场规模不减反增,增长率达78.0%,市场规模达299.0亿元。露营行业不仅带动国内整体旅游市场增长,成为新的消费增长点,还为社会提供大量就业机会。但在旅游业整体状态低迷的大环境下,不少企业在营地运营方面还存在资金困难,想要恢复到疫情前的水平还要很多关。
日前十四部委联合印发的《若干政策》对于旅游企业无疑是困难时期的一个利好。以新县大别山露营公园有限公司为例,该企业2022年将采购大别红营青少年营地的学院和别院设备2215.43万元,按照5年时间进行折旧。根据普惠政策第四条的优惠内容,公司每年将折旧443.09万元,为企业节省企业所得税221.54万元,当年不足扣除形成的亏损,可在以后5个纳税年度结转扣除。该优惠政策对促进企业设备更新和技术升级,持续激发市场主体创新活力,起到积极带动作用。
“税前扣除”为企业争取到更多流动资金
贵州魔法棒文旅产业开发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卢钰炫
作为贵州文旅行业的一家成长性企业,我们恰逢贵州举全省之力打造“旅游强省”、推动旅游产业化高质量发展带来的巨大机会,但目前也面临着受疫情影响和企业转型升级过程中资金短缺的困难。
国家对中小微企业的一些扶持政策包括对中小微企业设备器具税前扣除的减免政策在疫情之中尤为重要。一是缓解了企业的资金压力,减轻了企业负担;二是有助于企业专注创新升级,壮大主体规模;三是让企业把更多的流动资金投入到生产当中,促进企业的平稳发展。
我们希望国家能够继续给予民营中小企业更多的关心和支持,尤其是服务业企业,正处于在疫情中苦苦支撑的艰难时期,希望在企业员工社保政策、税收政策方面给予更大的减免优惠力度。
专家视角
增强服务业企业成长性
北京国家会计学院学术委员会主任、财税政策与应用研究所所长 李旭红
《若干政策》中有几个新的政策突破及亮点,延续服务业增值税加计抵减及缩短企业所得税资产折旧年限政策便是其中之一。衡量企业成长性有两项关键性的指标,一是投资额,二是研发费用。中小微企业普遍生命周期不长,制约其可持续发展的关键是缺乏成长性,一方面是其技术含量不高,在短时期内难以提质升级,另一方面是其没有新购设备,生产难以形成规模效应,当成本上升时,企业即出现亏损,难以为继。但是,如果政策对于投资购买设备能够予以增值税返还,或者缩短所得税规定的折旧年限,增加企业当期的所得税扣除额,减轻当期税收负担,则企业可以将所节省的税费用于扩大生产经营,投资的积极性也会显著增加。此次《若干政策》延续服务业增值税加计抵减优惠政策及缩短企业所得税资产折旧年限两项政策,预期将在帮助服务业企业恢复经营的前提下,扩大投资,增强成长性,并融入国家高质量发展的主车道。
此次《若干政策》给予的增值税免税,对于交通运输业是较大力度的支持。以航空运输企业为例,其由于重资产,飞机的折旧金额较大,其实际需要缴纳的企业所得税在当期并不一定数额巨大,但每一家航空公司的经济体量都足以产生较大的营业额及增值税,给予其增值税免税,再一次反映出《若干政策》紧密结合特殊行业的特点,精准施策,解决的是特殊行业当前最需要解决的困难。
政策兼具减负效应和投资性含义
中国社会科学院旅游研究中心秘书长 金 准
《若干政策》的政策目的,旨在帮助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渡过难关、恢复发展,其中第四条“加大中小微企业设备器具税前扣除力度”存在两方面的政策含义,第一是通过加大税前扣除力度,减轻税负,协助中小微企业渡过难关,第二是通过针对设备器具购置的减负政策,促进中小微企业设备更新和技术升级,激发市场主体创新活力,促进其恢复发展,所谓的危中有机,来自于对此两重关系的把握。该条政策是在细致盘算服务业中小微企业的成本和支出结构后的针对性、导向性援困措施。
一方面,在服务业中小微企业的成本构成中,设备购置投入是大项,针对这一投入的税收扣减具有较大的减负效应;另一方面,此项投入具有很强的投资性含义,困难行业在盘算支出时,往往会优先缩减此项投入,而疫后行业的修复,依赖于这些投资,由此形成一个悖论,并会在疫后造成深远的收缩性影响。针对这方面的激励措施对于维持和促进行业的生产能力具有很大的意义。
以旅游行业为例,旅游交通行业以设施设备为根本,景区围绕设备形成接待能力,饭店围绕设备形成服务能力,依附于设备更新上的技术演化更是服务能力深化和运营效率提升的根本,旅游业中的中小微企业往往已经发生或者预备进行设备器具的购入,加大其税前扣除力度,能够起到实质性的减税作用,也能激励其在困难情况下的投资,对于整个行业在疫情中的存续,在疫情后的修复更新,都能够起到非常有力的作用。
(采写:于帆、王伟杰、邱慧、袁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