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吴抒颖 广州报道
深圳证券交易所于2023年4月17日晚间发布了对恒大地产及相关当事人的通报批评处分决定。
这份落款日期为2023年4月3日的《关于对恒大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及相关当事人给予通报批评处分的决定》指出,经查明,恒大地产及相关当事人存在违规行为。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这些违规行为分别是,根据深交所《公司债券上市规则(2022 年修订)》(以下简称《债券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发行人应当在每一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提交并披露上一年度经审计的年度报告。
恒大地产未能在上述规定时间内提交并披露 2021 年年度报告,且截至目前,恒大地产仍未披露 2021年年度报告。恒大地产的上述行为违反了《债券上市规则》第 1.5 条、第 1.6 条第一款和第 3.2.2 条的规定。
深交所还表示,恒大地产董事长兼总经理赵长龙、财务负责人兼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钱程未能恪尽职守、履行诚信勤勉义务,违反了本所《债券上市规则》第 1.5 条、第 1.6 条第二款的规定,对恒大地产上述违规行为负有重要责任。
《债券上市规则》第1.5条指出,发行人、增信主体、受托管理人、资信评级机构等信息披露义务人、发行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者履行同等职责的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专业机构及其相关人员、证券经营机构及其相关人员、投资者及其相关人员应当严格遵守法律法规、本规则和本所其他相关规定、募集说明书以及上市协议等有关约定和作出的相关承诺。
第1.6条则指出,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应当诚实守信,控股股东以及实际控制人应当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本所自律监管规则,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债券持有人利益。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及情节,依据《债券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并经深交所纪律处分委员会审议通过,深交所对恒大地产、赵长龙以及钱程作出相应的处分规定。
其中,对恒大地产给予通报批评的处分;对恒大地产董事长兼总经理赵长龙、财务负责人兼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钱程给予通报批评的处分。对于恒大地产及相关当事人上述违规行为及相关当事人给予的处分,深交所将记入诚信档案,并向社会公开。
恒大集团旗下的港股上市平台中国恒大、恒大物业和恒大汽车已于2022年3月21日公告在港交所暂停交易。同日,恒大地产所有存续公司债券也自2022年3月21日开市起停牌。
中国恒大在其时的公告中称,延期刊发2021年年报的原因是,自2021年下半年起,其经营情况发生重要变化,审计机构增加了大量额外的审计程序,再加上新冠疫情的相关影响,根据中国恒大管理层目前掌握的资料,其将无法按期完成审计程序。
之后中国恒大也并未发布2021年年报,直至2023年1月16日,中国恒大、恒大物业、恒大汽车三家恒大系上市公司同时发布公告,应上述三家公司建议,罗兵咸永道(普华永道)会计师事务所辞任公司核数师,即日生效。
与此同时,中国恒大、恒大物业、恒大汽车也公告聘任上会柏诚会计师事务所担任新核数师,上会柏诚为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香港的成员所。
中国恒大集团行政总裁、执行董事肖恩在更换核数师之后对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独家回应,中国恒大董事会经过慎重考虑,建议罗兵咸永道会计师事务所辞任公司核数师,同时,综合公司审核委员会推荐建议及多方面因素,决定委任上会柏诚会计师事务所担任下一阶段公司的核数师。
肖恩表示,一方面,当前公司的审计工作对于集团推进经营化险极其重要,尽快推进完成相关审计工作、客观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符合公司、广大公司股东及债权人等各个方面的最大利益。
“由于公司和罗兵咸永道在完成审计的时间表以及相关信息的沟通和交流方面并没能达成一致意见,为了审计工作更有效、更具效益,集团决定更换核数师,并在切实可行的情况下加快推进相关工作。目前,公司与上会柏诚方面的沟通情况比较顺畅。”肖恩指出。
更换核数师后,中国恒大也暂未披露年报发布时间表,且继续停牌至今。在债务重组方面,中国恒大境外债初步方案于2023年3月22日披露境外债重组方案。方案的主要条款是,恒大将发行新的债券对原债券进行置换;新债券年限4至12年、年息2%至7.5%;前三年不付息,第四年初开始付息、付本金的0.5%。
根据中国恒大披露的最新消息,截至2023年4月3日,中国恒大与债权人特别小组的成员签订了三份重组支持协议,即“A组重组支持协议”、“景程重组支持协议”和“天基重组支持协议”,各方同意合作以促进拟议重组的实施。上述债权人分别持有现有恒大和现有景程票据的未偿还本金总额超过20%及3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