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文化和旅游部、教育部、国家文物局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利用文化和旅游资源、文物资源提升青少年精神素养的通知》,提出进一步整合文化和旅游资源、文物资源,利用学生课后服务时间、节假日和寒暑假,面向青少年开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革命文化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丰富青少年文化生活,提升青少年精神素养。
近年来,国家和地方教育行政部门以及各级各类学校都越来越重视利用校外教育资源开展教育教学。各级地方政府也根据国家要求,出台了相应实施方案。在落实国家和地方政策过程中,各地学校也因地制宜开发、利用文旅资源和文物资源开展各类活动。在“双减”背景下,许多学校积极引进文物资源进校园提供课后服务,通过利用文旅资源和文物资源开展丰富多彩的校内外活动,达到了开阔学生视野和拓展学生思维、增强学生的爱国意识和社会责任意识、提升学生的思想道德水平等目标。
但应当看到,由于文旅资源、文物资源和学校分属不同部门管辖,利用这些资源开展教育活动总会遇到这样或那样的阻力。笔者在调研时曾听到某博物馆负责人说,“我们非常想请学生来博物馆参观,但是校长不同意学生出校园;我们通过自己的努力做了‘文物流动展’进校园,但是也遇到不欢迎的学校”。另一方面,一些博物馆、纪念馆或红色旅游景点人满为患,很难协调学生集中统一参观的需求。此外,对于文旅文物资源的利用,一些学校和家长也怀疑能否达到教育效果,担心“只游不学”的问题。
针对学校与文旅机构、文物机构协调难的问题,《通知》明确了搭建“文教合作”平台,鼓励各地教育行政部门与公共文化机构、文艺院团、艺术院校、红色旅游景区等通过签订文教共建协议、举办文教互动活动、建立校外实践基地等方式,定期组织学生到公共文化机构、剧场、红色旅游景区参观学习;建立反馈机制,促进文旅资源、文物资源的生产供给与学校的教育需求相匹配等。
真正发挥文旅资源和文物资源提升青少年精神素养的作用,要进一步强化文旅、教育和文物等部门的协作机制。在省级层面,文旅、教育和文物行政管理部门要就利用文旅资源、文物资源提升青少年精神素养工作提出本省的具体实施要求,明确各自管辖领域在提升青少年精神素养方面所应提供的资源和所要尽到的职责,综合省内当前已遴选和挂牌的各类基地向社会推荐,扩大资源覆盖面和利用效率。在县(市、区)层面,文旅、教育和文物行政管理部门应成立“利用文化和旅游资源、文物资源提升青少年精神素养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各自职责和分工,对学校利用文旅资源和文物资源开展教育活动提供便利。
在提升资源利用效率增强教育性方面,县(市、区)文旅、教育和文物行政管理部门可指导文旅机构、学校和文物机构联合开展师资培养培训,加强专业人员交流合作,共同进行活动课程研发和研学线路设计等。同时,还应考虑教育活动的公益性和文旅资源的市场性特征,地方教育部门和文旅部门应就利用文旅资源开展教育活动的成本与收益问题进行沟通协调,保证所开展活动的非营利属性。
(作者系教育部教育发展研究中心副研究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