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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在全球上市资源稀缺、中美战略博弈持续深化背景下,内地、香港均于2018年前后开始逐渐放松上市要求,适当放宽了同股不同权、红筹架构企业的上市限制。在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持续发难中概股以及《外国公司问责法案》等的进一步催化下,不少中概股公司选择回归A股、港股。按照是否保留原上市地的上市地位,中概股回归主要有私有化退市再上市以及保留上市地位两条路径。私有化退市再上市需要先放弃原上市地的上市地位,再择机选择其他目的地上市。私有化退市主要有一步式合并、两步式合并两种路径。在私有化退市后,中概股便可选择通过整体上市或分拆上市回归A股。对于整体上市而言,中概股公司可以选择拆除红筹架构或保留红筹架构,近年来,越来越多的中概股在回归A股时选择保留红筹架构。除了放弃原上市地的上市地位外,中概股还可以选择保留原上市地的上市地位,以介绍上市、二次上市、双重主要上市等形式回归港股。介绍上市不涉及到新发售股份,无需进行公开招股程序,能够实现短期火速上市。二次上市的难度低,豁免条款多,可操作性较强,成本也相对较低,但需要保证在原上市地的上市地位。2018年以来,在回港政策友好化、便利化趋势下,双重主要上市正在成为中概股回归港股的重要模式。
中概股公司在回归A股和港股后在市值及流动性等方面的表现有所不同。通过整体上市回归A股的中概股公司有的基本保持了原有价值,有的则实现了价值的再定位;而通过分拆上市回归A股后,中概股公司的市值中枢和流动性均有明显抬升。在回归港股的中概股公司中,二次上市由于并未增加上市地位,对于中概股市值的影响程度相对有限,且存在两面性。目前,双重主要上市的中概股公司在美股、港股市场上的市值基本相当。流动性方面,在美中概股的日均换手率更高,而双重主要上市中概股公司在港股市场的日均成交额普遍高于其在美股市场的日均成交额。鉴于当前在美中概股主要以港股市场为回归目的地,我们结合港交所上市标准,梳理出了约32家有望在2023年底前赴港二次/双重主要上市的中概股公司。同时,我们还根据历史情况,预估了这32家中概股公司回归港股的融资规模,其中2022年约为819亿港元,2023年约为175亿港元。即便年内在美中概股集中赴港二次上市,由于满足二次上市要求的中概股公司数量及募资金额均相对较少,大概率不会对港股市场造成重大冲击。同时,由于这32家在美中概股集中分布于信息技术、金融和可选消费行业,在其回归港股后或将进一步加剧港股市场上市公司行业集中程度。
风险提示:政策落地不及预期;国际政治经济环境恶化。
(作者为中信建投证券首席经济学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