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4日,国家发改委印发《“十四五”现代流通体系建设规划》提出,到2025年,现代流通体系加快建设,商品和资源要素流动更加顺畅,商贸、物流设施更加完善,国内外流通网络和服务体系更加健全,流通业态模式更加丰富多元,流通市场主体更具活力,交通承载能力和金融信用支撑能力明显增强,应急保障能力和绿色发展水平显著提升,流通成本持续下降、效率明显提高, 对畅通国民经济循环的基础性、先导性、战略性作用显著提升。

划重点:

深化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完善流通领域信用治理,强化流通领域金融有效供给和信用支撑保障。

推动现代流通企业一体化发展,促进商贸物流融合,深度嵌入工农业生产各环节,打造跨界融合发展新业态。

鼓励现代流通企业生态化发展,引导大中小企业基于流通供应链、数据链、价值链开展深度对接,构建资源共享、协同发展的流通新生态。

鼓励各类金融机构、中介机构积极参与流通领域市场交易,按市场化原则提供融资、担保、保险等综合服务。

推进全国性能源、粮食、矿石等资源性产品交易平台和国际金融资产交易平台建设。

推出航运指数期货等创新产品,支持化工产品、金属材料等领域期货产品扩面。完善期货监管法律法规,积极探索期现联动。

加大商品期货对外开放力度,探索结算价授权等多元化开放路径,吸引境外实体企业和投资机构积极参与。

支持全国骨干农产品批发市场建设,重点加快中西部及东北地区农产品主产区市场建设。

加快国家物流枢纽布局建设,重点补齐中西部地区短板,构建全国骨干物流设施网络。推动枢纽干支仓配一体建设,打造“通道+枢纽+网络”物流运行体系。

支持优势企业强强联合,建设强大国际货运机队,打造一体运作的国际航空物流运营平台,增强国际航空物流组织能力。实施快递“出海”工程,加快构建多点支撑的寄递网络。

加强上海港、大连港、天津港、青岛港、连云港港、宁波舟山港、厦门港、深圳港、广州港、北部湾港、洋浦港等国际枢纽海港建设。

加快宁波舟山国家大宗商品储运基地建设,建设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大宗商品交易中心。

提高航运企业供应链组织、箱货匹配能力,深化与外贸企业物流信息对接,整合国内外物流网络资源,组建世界一流船队,培育海运国际竞争优势。

推进120个左右国家物流枢纽布局建设,发挥国家物流枢纽联盟作用,促进枢纽业务协同、政策协调、运行协作。建设20个左右国家物流枢纽经济示范区。

附全文:

“十四五”现代流通体系建设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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