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选择性课程的改革,从结构、内容、评价、选课、开发等五个关键点进行变革,对于构建新的课程体系,改变过去课程过分强调学科知识、脱离时代和社会发展及学生实际的状况,为每一个学生提供适合自身发展需要的课程,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课程结构要切合学生实际需要
尊重学生兴趣,提供适合学生需要的课程,是学校课程设置的前提。但当前许多学校的课程设置存在重分数轻兴趣的情况,课程设置以哪些课程更容易使学生考出好成绩、得到好分数来确定。如浙江省的信息技术和通用技术课程,有些学校在高一就选择开这门课程,因为它更容易使学生在考试中获得理想的分数。
学校在课程的安排上,要根据学生的兴趣和特长来设置课程,以促进不同学生兴趣和能力的发展。同时,针对学生趋易避难的情况,学校要从促进学生兴趣、潜质和能力发展的角度,构建具有灵活性和多样性的课程体系,满足学生个性化选择的需要,引导学生自主建构自身的知识结构和能力发展方向,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有些学校在课程设置过程中容易受传统思维支配,产生“重必修、轻选修”思想,往往根据教师专业特长或个人喜好来设置课程,对选择性课程的作用和优势认识不到位,使得选择性课程在整体课程设置中处于被边缘化境地。再加上教师对此类课程不重视,故而虽然课程门类繁多,但真正质量高、符合学生实际需要的课程却不多,碎片化和低层次的课程比较多,选择性课程无法形成合理的体系。学校在课程建设中,应根据学生的真实需要设置适合学生的课程,力求课程结构系统化、多元化和统整化,更好地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
课程内容要有利于学生差异发展
课程内容的设置要兼顾不同类别、不同能力水平的学生,根据学生对课程的实际接受能力和理解水平的差异,提供可选择的内容。学校在保证基础课程学习质量的前提下,根据不同学生的能力水平和接受程度,提供满足学生兴趣需要的分层化选择性课程,这是对课程内容的丰富和补充。如浙江省新高考的“7选3”模式,学生在完成共同的必考科目学习基础上,选择3门适合自己的选考科目。当前有些学校为了赶进度、“育”分数,在高一就开齐开足所有课程,导致学生的学业负担不减反增,作业代替了学习,依据学生兴趣能力的需要选择课程成了一句空话。
有些学校的课程内容存在“庞杂蔓延”的现象,因此有必要对相关内容进行统整,形成有一定综合考量的系统性课程,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比如项目式学习、场馆式学习、主题式学习等方面的课程,不仅可以调动学生学习的主动性,拓展学习视野,促进学生综合能力的提升,而且可以打通学科之间的壁垒,提升学生创造力与思维力,实现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当前在课程实施的过程中,有些普通高中学校对应试性课程实行全科全开,在选课内容上要求学生直接围绕高考进行,与高考关系不大的课程则无法进入选课范围,从而出现课程内容和课程实施脱节的现象,导致学生出现严重的偏科问题,制约学生的学习和发展。因此,增强课程内容的关联性和系统性,优化课程内容设置和学习水平的伸缩性,对于促进学生个性化、差异化发展,提升选择性课程实施的效益,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课程评价要促进学生能力提升
课程评价并不是简单地对学生学习现状的线性描述,而是基于公平维度下对学生学习过程的分析诊断、评估反馈和比较,应尊重学生的个体差异,以适应新时代课程评价的新要求。公平科学的课程评价维度,既要关注学生的学业成绩,更要观察学生在每个时期的表现和行为,发现学生多方面的发展潜能,重视学生的个性发展需求和态度转变,注重和学生心理发展的匹配,促进学生了解自我、树立自信,实现在原有能力水平上的提高。因此,要避免千篇一律的大一统评价方法,重视学生学习的过程以及学习过程中的个体差异,公平地为每一个学生提供不同的评价策略,这对促进教育公平、推进新课程改革的深入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课程评价采用多元化评价是实现“五育融合”选择性课程改革的重要因素,当前学校对课程的评价还是停留在选拔和甄别的层面,考试成绩的高低仍是评价的主要依据和标准,评价方式比较单一。虽然一些学校也采用了“成长记录袋”“综合素质评定”等评价方式,但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学习成绩仍是主要指标,导致考试竞争愈演愈烈,严重挫伤了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多元化的评价体系,应以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为目标,强化评价的诊断功能,关注学生的学习力、发展力,依据不同学生的兴趣潜能进行充分赋权;不仅重视学生学习成绩,更要重视学习过程,充分尊重学生的选择权,注重对学生思想品质、实践能力、心理素质、合作探索、创新精神等多方面的评价,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选课指导要建立有效指导制度
学校应明确选课咨询模式,促进有效性学习。学校应设立有专门编制、具有一定经验的选课指导员,与学生建立固定的帮扶关系,指导学生选课,帮助学生建立符合自身个性发展的课程学习方案。高中学生由于心智发展尚不成熟,对自己长远的人生规划缺乏全面的认识,因此在选课过程中存在一定的盲目性。尤其是那些家庭条件薄弱、经济不发达地区的学生,要对自己三年的课程规划作出准确的选择比较困难,需要学校和教师为其选课提供指导。设立专人指导,能够对学生的学业发展进行有效规划,提升学生学习的有效性。
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及时制定和完善选课指南,对学校的课程制度、课程内容和课程安排等作详细的介绍;设立选课指导中心,制定学校统一的选课政策,对学生选课提出有针对性的建议;加强对选课指导教师的专业培训,提高他们对学生开展生涯规划指导的水平,确保选课指导的专业化、可持续发展。教师在指导的过程中要熟悉学生的学习基础和个性爱好,帮助学生认识自身的特长和潜能,形成自己特定的个性化课程。
课程开发要考虑资源的有限性
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在开发选择性课程的同时,要尊重学生的个体差异,设立课程开发的规范化标准,这样既方便学校对各自开设的各类选择性课程进行有效评估和考核,同时也有利于教育行政部门对学校课程开发的质量和数量状况进行检查监督,推动学校形成结构合理的选择性课程体系,真正促进学生的个性化学习和发展。
要考虑教学资源客观因素,促进选择性课程有效实施。当前选择性课程的实施,受到诸多因素的制约,如师资队伍水平的差异、学校基础设施的不足、生源规模的不均等,对选择性课程的开设都带来巨大的障碍。受高考压力的影响,有些学校为了提高升学率,放弃开设选择性选修课程;由选课走班导致的教师“潮汐”现象,使得教师配置出现结构性失衡;很多学校由于班级人数较多,无法在课程开发上做到合理的分类分层;等等。因此,今后选择性课程资源的开发和建设,需要政府、教育行政部门以及社会各界协调配合,在经费投入、师资配备、校园规划等方面给予制度保障和规划安排,以促进课程改革的有效实施。
(作者单位系浙江省教育科学研究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