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要想更好地契合青少年科技素养的培养需求,首先需要提高教师的教学教育能力,加强教师执业资格的认定;其次,需要加强培训机构的服务等级考核及管理。
“双减”政策已出台半年,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或退场、或转型,形势渐渐尘埃落定。与此同时,对承接学生素质类教育、寒暑假托管学习等需求的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相关规范的要求也越来越细化。
近日,浙江省科技厅与浙江省教育厅联合发布《浙江省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准入指引(试行)》(以下简称《准入指引》),配合“双减”政策落地,就组织形式、开办资金、开办资质、场地设备、课程设置等内容提出明确的基本要求,并将于2月15日开始实施。
“相比文艺、体育类,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近几年才逐渐兴起。浙江率先出台《准入指引》,尤其注重对师资建设、培训质量、资金管理和安全底线的规范,希望对行业的有序发展形成正向激励。”浙江省外专局负责人说。
激发学生科学兴趣 合理设置培训机构准入门槛
自去年11月起,浙江省科技厅通过摸排调研,统计得出浙江省在册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1326家,其中635家是“双减”后由学科类培训机构转型而来。
根据《准入指引》,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应为从事中小学生编程、机器人、创客、科普知识等,旨在培养科学兴趣、提升科学素养、拓展创新思维能力的非学历培训机构。
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该如何更好地契合青少年科技素养的培养需求?
“首先,需要提高科技培训机构教师的教学教育能力,加强教师执业资格的认定;其次,需要加强培训机构的服务等级考核及管理。”浙江省发明协会少年科创专业委员会主任、浙江工业大学教师朱国清表示。
《准入指引》明确要求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聘用师资应具备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并持有政府部门颁发或认可的、与培训内容相对应的《教师资格证》,或相应的职业(专业)能力证明。
“以编程为例。编程类课程鼓励学生动手动脑,完成创新作品,具有较强的专业性、操作性。”浙江酷哥创客教育科技有限公司CTO余昌盛博士说,因此对从业人员进行规范尤为关键,要保证其资质水准,从而确保课程内容质量,防止“劣币驱逐良币”。
“《准入指引》还明确了培训机构应当对培训内容的合法性、合规性、安全性作出书面承诺并自觉接受行政主管部门和社会的监督。”浙江省外专局负责人表示。
管理刚柔并济 促进行业良性发展
科技日报记者注意到,《准入指引》的多处内容突出“不得”二字,为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标清“红线”。比如“不得以任何形式借办科技类培训之名开设学科类课程内容。”
“要防止学科类培训机构‘挂羊头卖狗肉’,以非学科类培训机构的形式出现。”朱国清建议,对借办科技类培训之名开设学科类课程内容的机构应该严格处罚,比如可将其纳入失信名单等。
此外,《准入指引》还提出,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的任职教师应持有教师资格证或相应的职业(专业)证明,每班次的教师原则上不低于学生人数的5%,其中不得聘用中小学在职老师。对此,朱国清认为这将有效避免培训机构为招生及市场竞争,高薪聘用在校老师,挖学校墙脚的现象。
“双减”政策出台后,学科类培训机构倒闭、法人逃跑、家长退费无门等现象频发。在资金监管方面,《准入指引》明确了培训机构一次性收费不得超过3个月,以确保学生利益和消费安全性;同时,培训机构在设立时开办资金须经法定机构进行验证,已设立的机构则在2年内进行复核,杜绝漏查、漏管现象。
“值得一提的是,相比此前的意见征求稿,正式印发的《准入指引》少了‘场地面积不少于300平方米’等内容,听取了社会意见,体现出对行业的鼓励。”余昌盛说。
浙江省外专局负责人介绍,在《准入指引》附则中提到,各设区市要按照《准入指引》的要求和当地实际,研究制订本地区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准入的具体设置要求、审批登记办法和流程,“如此规定,主要考虑到地区间的不平衡。地方结合自身实际情况拟定的具体设置要求,需按规范流程进行,公开征求意见,既要守住严格审批的底线,又要防止出现‘层层加码’‘一刀切’现象”。
朱国清表示,《准入指引》将规范科技类培训市场的各参与方,激发和培育学生的创新能力,确保培训价格及行业利润适度、机构进退机制科学有序等。(江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