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和城乡一体化”被写入2022年政府工作报告,作为推动义务教育优质均衡的重要举措,教师交流轮岗在两会期间受到各方热议。早在2014年,教育部就联合其他部门印发了《关于推进县(区)域内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的意见》,要求力争用3至5年时间实现县(区)域内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制度化、常态化。经过近8年的实践探索,教师交流轮岗落实情况如何?还需注意哪些问题?请看来自中教传媒智库特约观察员的观察与建议——
清除三大障碍
“教师不想动、学校不愿派”的被动式交流障碍。部分校长、教师对交流轮岗认识不足,缺乏教育均衡发展大局意识,交流意愿不强。部分地区学校之间竞争激烈,有的学校为保证教学质量,不愿让优秀教师外出交流,而是派遣成绩较为普通的教师参与,高质量师资无法流动起来。
“城镇下不去、乡村上不来”的反向式交流障碍。受年龄、身体、家庭等因素制约,加之来自原校原班学生家长的压力,很多城镇学校、优质学校教师“下”不去。与之相对,由于教学能力与交流轮岗学校的工作要求存在差距,农村学校、薄弱学校教师在工作中往往较为被动,心理压力较大,导致“上”不来。
“体制不畅通、评价难落实”的形式交流障碍。部分地区教育行政部门只负责交流轮岗人员的选派,但受到编制、经费、岗位设置等实际情况影响,往往达不到理想状态。同时,教师交流轮岗考评机制还不够完善,存在评价主体不明确、标准不统一、操作性不强、问责机制和激励机制尚未建立等问题。在实际操作过程中,还存在“重过程轻结果、重派出轻监管、重到岗轻使用”的倾向。
(智库特约观察员 黄名凤)
避开两个误区
避免交流轮岗变成“变相惩罚”。为了解决市区学校教师不愿去农村交流的问题,将考评结果处于末位的教师安排到农村薄弱学校的情况时有发生。这种做法违背了教师交流轮岗政策的初衷,无法真正发挥辐射带动作用。
避免交流轮岗变成“异地游”和“乡村游”。有些校长和教师参与轮岗是在为职称评审“镀金”,到达新岗位后工作不用心、不投入。对此,教育行政部门要制定严格的规章制度,科学考核轮岗教师的工作表现和业绩。对于不能按时到岗、不能履行工作职责、教学成绩下滑的教师,按照规定严肃问责。
(智库特约观察员 王营)
克服“过客”心理
实施校长、教师交流轮岗,旨在推进区域教育均衡发展。交流轮岗是否能释放更多政策红利,既取决于制度设计的合理性、可行性,也取决于轮岗教师与学校的态度。
实施教师交流轮岗制度后,学校是“铁打的营盘”,教师是“流水的兵”。如果双方均保持“过客”心态,那么不管轮岗周期多长,学校都只是“别人家的学校”,轮岗教师只是“旁观者”,对教育质量提升和学校发展不利。
参与轮岗的教师要调整心态,把每一次交流当成新的起点,沉下心来融入新集体,确立新目标,切实履行职责。接收轮岗教师的学校也要摆正心态,不能把他们当成“外人”,而要当成“家人”,主动接纳并听取其心声,让轮岗教师感受到学校的温暖。
(智库特约观察员 罗义安)
栏目主持人:张杰